企业能否与内辞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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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实录
某企业与部分年老多病、接近退休的老职工达成内退协议,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以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企业感觉职工内退并没有为企业减轻多少负担,便决定与这部分内退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能否与内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分析
内退全称应叫“内部退养”或者“内退内养”或者“离岗退养”,这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单位一般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职工进行内退,主要是对一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但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员工的过渡性办法。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由企业和内退职工协商,按职工本人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但最低不得低于下岗职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规定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费。社保金的缴纳,养老和医保费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以及一定的年递增率计算预缴额,职工到龄退休或者患病时按相应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因为企业要负责内退职工的生活费和社保费用,所以该企业认为企业的负担并没有减少。但是依照我国最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内退人员基本上满足以上条件,所以企业不能与内退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办理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缺一不可:(1)企业富余职工;(2)法定的内退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即男55岁、女50岁;(3)职工本人自愿;(4) 企业领导同意;(5)劳动部门备案。在内退程序上,除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和协商一致,办理大面积内退期间,应当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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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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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法律之所以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考虑到老职工对于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政府和社会都比较关注这部分弱势群体,因此劳动合同法嘉庆了对老职工的保护。此外,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内退程序依法办理内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