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有权拒绝从事含有毒有害的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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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实录
某铝箔厂与吕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吕某的工作任务是对成品进行电镀,吕某已经在铝箱厂连续工作3年。某日吕某到医院检查时发现已怀孕2个月,吕某将其从事的工作告之医生,医生建议她不要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以保证胎儿的健康发育。吕某持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建议书,请求车间主任解决其劳动保护问题。车间主任认为该车间人员本来就紧张,吕某再一调离就更紧张了,不同意吕某的请求。怀孕女职工有权拒绝从事含有毒有害的工作吗?
律师分析
电镀是利用电解作用使金属或其他材料制件的表面附着一层金属膜的工艺,电镀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要接触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氯、汞等有毒有害物质。我国《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所以怀孕女职工吕某可以要求调换工作,得不到允许的情况下得拒绝从事电镀这样有毒有害的工作,以保证胎儿的安全。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应当改善其工作环境或调换工作岗位,远离有毒有害物质,维护自身及胎儿的身体健康。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问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法条链接《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的赔偿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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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改善其工作环境或调换工作岗位,远离有毒有害物质,维护自身及胎儿的身体健康。《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针对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特殊生理时期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女职工可以对照该规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