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能否享受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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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实录
汪某是某公司员工,今年37岁,妻子三年前因病去世。2014年5月,汪某与本公司职工孙女士建立了感情。2014年10月,二人领取结婚证后向公司申请婚假,准备一起外出旅游。但是,公司没有批准他们的婚假请求,原因是二人之前均已休过婚假,现在是再婚,不能再享受婚假。那么,再婚夫妻能否享受婚假呢?
律师分析
汪某所在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侵犯了汪某与孙某的休假权。再婚的双方,与初婚者一样,在取得结婚证后,夫妻关系即成立,就享有法律赋予婚姻双方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法律并没有对初婚和再婚作出不同的规定。因此,汪某和孙女上虽然是再婚,也应享有与初婚者同样应与初婚者享有同样的权利,享受婚假待遇。
法条链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温馨提示
在享受婚假待遇上再婚与初婚没有区别。用人单位除了应当批准再婚职工的休假申请外,也应当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即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给休婚假的再婚职工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