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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0人的公告

时间: 2019-05-29 17:02 分类: 新闻资讯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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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金融管理,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县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单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10名,详情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持《报名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应聘人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最终确定。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截止时间,即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达到聘用比例5倍的不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未达到聘用比例5倍的报名时间至报名截止日。

报名地点:越西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咨询电话:0834—7616076。

报名资料:《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三、面试与资格复查

报名截止时间到期,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将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报名资料送用人单位复查,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复查情况发布面试通知,并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应聘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或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查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建立评审专家库,面试当日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至7名专家,临时组成评审工作小组,并由用人单位选派1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担任主评主持面试。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拟聘用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严重精神疾病、无传染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等条件。拟聘用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聘用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迹象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年一聘一签。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2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绩效工资按500/月计算,年终考核后一次发放(在岗时间低于6个月的不予考核,在岗满6个月及以上的按月考核计算);下乡、出差等按照聘用单位职工待遇执行。

  (二)福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聘用期间单位为聘用人员计缴“五险加一险”。即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其他:按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职工接受同等教育管理,在聘用期间休假和探亲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参加各类公招考试不受限制。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监督。工作中如发现违纪现象,可及时举报或反映。

(二)应聘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本人承担。

(三)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应聘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由越西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4-7612804

附件:1.越西县财政局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表

    2.越西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

                     

   越西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9年5月23日